广电总局下文21省核查互联网电视违规情况
近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文21省新闻广电局,要求各地广电局组织力量对辖区对互联网电视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并于11月20日将核查报告上报。重点核查方向为以互联网电视业务名义变相开展IPTV业务、擅自开展IPTV+OTT业务、在互联网电视平台中开设直播频道等问题。
这也是暨今年6月24日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司关于开展互联网电视业务自查的通知》(81号文),7月29日总局《关于做好互联网电视整改工作的通知》之后的关于互联网电视整改的新文件。在7大牌照商自身检查和整改的基础上,借助地方文广局进行交叉检查,以便更好监察牌照商在自身整改过程中是否有所规避,隐瞒。
而从这次文件下发的21个省来看,也是目前中国移动互联网电视业务发展的重点区域,结合文件的内容来看,移动互联网电视业务的不规范是此次整改的重中之重。
广电总局这两年对于互联网电视的整改力度一直在加强,然而,虽然相比往年市场的混乱而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依旧处于治标不治本的状态。今年这一系列针对牌照商的自查核查之举,能否对于市场的有序成长取得成效,既考验总局新一轮政策的执行力,又是对于监管部门公信力的考察。否则“狼来了”喊多了,就更容易助长目前互联网电视撑死胆大,饿死胆小的市场不良态势。
通知全文:
关于对互联网电视违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的通知: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宁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分送):
今年7月,根据各地反映的问题,总局发函要求7家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持证机构,重点就以互联网电视业务名义变相开展IPTV业务、擅自开展IPTV+OTT业务、在互联网电视中开设直播频道等问题进行整改。目前,整改期限已到。现请你局组织力量对本辖区互联网电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检查以互联网电视业务名义变相开展IPTV业务、擅自开展IPTV+OTT业务、在互联网电视平台中开设直播频道等问题,目前(10月20日以后)是否仍然存在。如上述问题依然存在,请你局将问题所涉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名称、合作运营商名称、违规事实(表现形式)、户数等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于2016年11月10日前将核查报告报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