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视频擅自直播东方卫视节目被判赔偿侵权费159万
导读:10月17日,北京海淀法院在微博发布案件播报,“搜狐视频网”擅自直播东方卫视节目,被判构成侵权并赔偿费用共计159.5万元。
北京海淀法院在微博发布案件播报,“搜狐视频网”擅自直播东方卫视节目,被判构成侵权并赔偿费用共计159.5万元。
正文称:“因认为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飞狐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侵害了其对《中国梦之声》(第二季)、《梦想改造家》两档节目享有的著作权,且擅自提供网络在线直播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将上述二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判决二被告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