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米起诉极米专利侵权 涉案金额合计4600万元

  导读:6月2日,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正式以旗下主营核心产品侵犯专利权为原因,对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民事起诉状》,涉及金额4600万元。

  6月2日,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米科技”)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关于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米科技”)旗下主营核心产品侵犯专利权的《民事起诉状》,上述案件涉案金额合计4600万元,约占极米科技2019年净利润的50%(极米科技招股说明书披露其2019年净利润约9340.5万元)。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峰米科技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案号(2020)津03知民初159号)。


  原告峰米科技称,被告极米科技的被诉侵权产品Z6系列型号投影仪包括Z6和Z6X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完全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构成侵权。峰米科技认为,被告极米科技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涉案专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鉴于此,峰米科技请求法院判令极米科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涉案专利权的Z6系列型号投影仪,并立即销毁专用于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模具和设备,销毁库存侵权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500万元,以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100万元,合计4600万元。


  两“米”积怨已久,6·18前夕引爆


  众所周知,“6·18”年中大促历来是各家品牌必争之地,对于产品主要通过线上电商平台销售的极米科技而言,“6·18”更是影响全年营收水平的重要节点。


  一旦极米科技侵权一事被实锤,根据新电商法实施“无商标,无专利,无版权”产品面临强制下架和赔偿的规定,极米科技主打的Z系列或将下架,无缘“6·18”大促。对于极米科技无疑是沉重一击。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峰米科技的股权结构中,光峰科技(688007.SH)占比55%,天津金米占比15%。前者是2019年首批登陆科创板企业,后者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参与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公司。


  早在2016年,随着家庭、办公、在线教育等场景对显示需求的提升,光峰科技与小米一致看好智能投影产品的发展前景,合资成立峰米科技,致力于研发生产适合大众消费的智能投影产品。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峰米科技成功解锁光峰科技超过1200项“硬核”专利授权。同时,峰米科技享有小米全网络覆盖的渠道优势,支持峰米科技构建业界领先的营销优势、运营效率和成本优势。峰米科技可谓前景无限。


  此次峰米科技提诉的专利正是来自于光峰科技的授权。据悉,光峰科技将高亮度LED光源相关专利许可给峰米科技,进而通过其生产、销售盈利为母公司光峰科技带来效益。


  峰米科技手握硬核专利  科技新贵构建新生态


  峰米科技从2016年起聚焦在家用投影领域。近年来随着人们文化精神层面消费诉求的日益攀升,灵活多变的大屏观影更是成为当下的主流趋势。早有专利布局、硬核科技支撑的峰米科技在此背景下推出了一系列高科技产品。5月25日,峰米科技举行了战略暨新品线上发布会,其第一款软件系统“FengOS”正式上线,是自主研发的智能影音操作系统,旨在构建智能大屏新生态。“FengOS”系统不限峰米硬件产品使用,而是致力打造成为一个自建、独立的大屏运营生态。从中可以看到峰米科技对外布局、面向全行业开放合作的雄心。


  上一次科技新贵峰米科技被大众关注,是在2019年双11营销活动中,投影产品包揽了天猫、京东、有品三平台销量、销售额双冠军。因疫情催生“宅经济”,人们更多地提出宅家娱乐、上网课的需求,家用投影产品得到更大的空间施展拳脚,峰米科技营收在2020年一季度高速增长。


  峰米科技推出的智能投影产品峰米Smart亦备受瞩目。相对于传统大屏产品来说,智能投影可以让用户花更少的钱体验到更大的屏幕,观感更佳,而且更加护眼。峰米Smart机身自带16000 mAH大容量电池,默认亮度下电池充满可用90~100分钟,并且整机尺寸155 * 125 * 160 mm,机身小巧、便于携带,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把影像装进口袋里”。同时,用户只需要按住遥控器上的语音键说出所想,峰米Smart就能智能响应,投出用户想看的画面。此外,峰米Smart具备1080P高清分辨率,开机自动对焦且支持侧投功能。相比传统三路 LED投影,峰米Smart凭借拥有专利的4通道技术,使得亮度提升了20% 以上,宽广色域带来更真实体验。因峰米Smart采用的是漫反射原理,成像如自然光一样反射进入人眼,因此可以带来更柔和、更舒适的感受,更适合老人小孩观看,亦是它得到更多用户选择的原因。


  极米遇劲敌,或影响IPO冲刺


  极米科技前段时间正式发起IPO冲刺。其招股书显示,智能微投产品近三年营收占比近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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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峰米科技起诉侵权的“Z系列”,表面上占极米科技营收的30%左右,但实际上其智能微投基本都使用同样的核心专利平台。如果“Z系列”侵权成立,则极米科技的其他智能微投品类亦可能面临同样的风险。


  极米科技若错过“6·18”年中大促的销售旺季,主力产品又遭起诉专利侵权,这波冲刺IPO,无疑会大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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