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发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标识标签规范》等3项行业标准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标识标签规范》,《电视播出节目信息即时传输技术规范》和《立体声和环绕声音频测试序列》等三项标准文件,并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标识标签规范》(编号为GYT 360-2022)规定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标识标签的构成和使用规则,包括视音频内容标识规则,视音频内容标签结构及标记原则,属性类标签、内容类标签及补充类标签的结构、标记规则等。适用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的交换(不涉及版权)、共享和资源特征信息描述。


  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秒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电视播出节目信息即时传输技术规范》(编号为GYT 361-2022)规定了电视播出节目信息的即时传输方式、接口和数据格式。适用于电视播出机构播出节目信息的即时传输和应用,以及相关系统和设备的研发、运行和维护。


  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北京格非视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广恒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立体声和环绕声音频测试序列》(编号为GYT 362-2022)规定了双声道立体声和5.1声道环绕声音频测试序列集。适用于双声道立体声和5.1声道环绕声音频系统(设备)的声音质量主观评价,也可用于感知音频质量客观测量。


  起草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发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标识标签规范》等三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


  广电发〔2022〕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广电总局无线局、监管中心、卫星直播中心、广科院、规划院、设计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标识标签规范》《电视播出节目信息即时传输技术规范》和《立体声和环绕声音频测试序列》等三项标准文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为:


  GYT 360-2022《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标识标签规范》;


  GYT 361-2022《电视播出节目信息即时传输技术规范》;


  GYT 362-2022《立体声和环绕声音频测试序列》。


  上述三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门户网站(www.nrta.gov.cn)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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