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盛传的综艺限薪令近日终于正式公布。10月9日,广电总局在官网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坚决遏制追星炒星、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严格控制嘉宾片酬,加大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治理力度,坚决打击收视率(点击率)造假行为。
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偶像养成类节目,严格控制影视明星子女参与的综艺娱乐和真人秀节目,要减少影视明星参与的娱乐游戏、真人秀、歌唱类选拔等节目播出量,积极扩大新闻、经济、文化、科教、生活服务、动画和少儿、纪录片、对农等公益节目播出量。
此外,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19:30-22:30播出的综艺节目要提前向总局报备嘉宾姓名、片酬、成本占比等信息,每个节目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 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重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网络综艺节目也要符合上述规定,上线前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报备以上信息。
通知还要求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建立节目综合评价体系,正确开展节目综合评价,正确看待、合理运用收视率(点击率)数据,坚决反对唯收视率(点击率)倾向。严禁播出机构对制作机构提出收视率承诺要求,严禁签订收视对赌协议。
但根据证券日报报道,仍有明星坚持不降薪,要求换方式补偿损失,甚至要求通过境外银行转账。
有行业分析人士认为,广电“限薪令”的效果还需要一段时间观察,因为其中涉及到行业本身众多难题,需要一段时间的自我调节。广电“限薪令”的意义不在于立马解决所有问题,而是给出了一个明确信号,让各方开始关注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