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行业应用大数据技术白皮书发布

广电猎酷 广电猎酷 2019-05-17 10:07

  导读:为了加强大数据技术在广播电视行业应用的引导与规范,2018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组织广播电视有关节目制播、传输机构、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开展广播电视行业大数据技术研究与应用工作。在深入分析广电大数据技术应用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广播电视节目制播生产、有线网络传播、网络视听业务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场景、总体框架、关键技术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广播电视行业应用大数据技术白皮书(2018)》。



  2019年5月16日下午,在首届广播电视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发展论坛(第三届世界智能大会分论坛)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式发布《广播电视行业应用大数据技术白皮书(2018)》,为各级广电机构利用大数据技术、建设大数据平台提供指导,推动行业在大数据技术应用上开展创新实践,为未来广电行业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奠定基础。


  广播电视行业拥有海量的媒体内容数据、用户服务数据,如何充分挖掘这些数据的价值,为内容生产、业务创新、用户服务、运营推广、领导决策等提供支持,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已经将大数据科技创新与应用列为重点工作,研究分析广电行业大数据的应用需求、关键技术、体系架构,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加强大数据技术在广播电视行业应用的引导与规范,2018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组织广播电视有关节目制播、传输机构、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开展广播电视行业大数据技术研究与应用工作。在深入分析广电大数据技术应用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广播电视节目制播生产、有线网络传播、网络视听业务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场景、总体框架、关键技术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广播电视行业应用大数据技术白皮书(2018)》。


  白皮书在充分考虑我国广播电视科技发展、传统媒体与网络视听等新兴媒体融合业务发展以及广播电视行业大数据技术发展的基础上,阐述了广电大数据的发展背景和机遇,研究了广电大数据的特征,分析了媒体内容大数据、用户服务大数据各自的应用场景和需求,重点剖析了大数据采集、预处理、存储管理、分析挖掘等关键技术,提出了广播电视行业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平台和数据架构,形成了大数据技术平台的建设思路和总体技术框架业务背景和需求。在此基础上,对大数据技术在广电行业的典型应用以及大数据的政策法规与标准进行了梳理总结,并对颇受关注的大数据安全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思路和策略。


  《广播电视行业应用大数据技术白皮书(2018)》主要内容:


  1大数据的发展背景


  介绍了美国、欧盟、英国、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在大数据相关政策制定、技术研发、产业推进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分析了大数据时代广电行业的发展机遇以及广电大数据的4方面特征:


  广电媒体内容具有数量多、体量大的特点;


  广电大数据具有来源的多样性和类型的多样性等特征;


  广电行业数据增长迅速,并且对于数据获取和处理速度同样有很高要求;


  广电行业的大数据具有快速变化的特征。


  2广电大数据应用需求分析


  广电大数据按照不同的维度可分类为媒体内容大数据和用户服务大数据;实时数据和非实时数据;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和半结构化数据。


  白皮书分别分析了媒体内容大数据在媒体内容采集、媒体内容制作、媒体内容传播、媒体内容管理等4个方面的应用需求,以及用户服务大数据在生产运营支撑、用户产品服务、网络运行管理等3个方面的应用需求。


  3大数据的关键技术


  大数据关键技术涵盖从数据存储、处理、应用等多方面的技术。白皮书深入分析了7项广播电视行业应用的大数据技术,包括:大数据采集技术、大数据预处理技术、大数据存储管理技术、媒体数据结构化处理技术、大数据挖掘技术、大数据处理框架技术、大数据展现与应用技术。


  4广电大数据平台建设


  广电大数据平台的技术架构和业务应用服务需要进行统筹规划设计。白皮书指出要以实现全国性广播电视行业大数据共享共用为目标,建立标准的数据接口规范,具备安全交互数据互联机制,推动形成全国性的大数据采集、汇集和应用机制。白皮书详细阐述了广电大数据架构、广电大数据平台建设规划、广电大数据处理流程、数据治理等4方面的广电大数据平台建设要求。


  5广电大数据安全


  广电大数据安全应基于数据业务链路包括采集、传播、处理、存储、交换、应用,构建全面的数据安全管控体系,覆盖数据加工前、数据加工中、数据加工后、数据合规等方面的数据安全管控。白皮书在基础安全、数据生命周期安全和大数据平台安全3个层面对广电大数据安全提出了要求。


  6广电大数据的典型应用


  充分挖掘媒体内容数据、分析用户数据,可广泛应用在广播电视内容的采集与生产、节目的推荐与经营、用户的跟踪与服务、舆情的监控与管理、节目的传输与分发以及节目监控监管等领域。白皮书分析了广电大数据在广播电视台、有线网络公司、网络视听等3大领域中的典型应用,并介绍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的系统特性和功能。


  7大数据的政策法规与标准


  白皮书梳理了国内外政府在数据开放、数据流通规则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制定的相关政策法规,介绍了我国广电行业大数据相关标准规范,提出了完善广电行业大数据标准体系和大数据领域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


  《广播电视行业应用大数据技术白皮书(2018)》


  指导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


  上海广播电视台


  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阳光云视科技有限公司


  银河互联网电视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附:《广播电视行业应用大数据技术白皮书(2018)》目录


  1 概述


  2 大数据的发展背景


  2.1 国外发展情况


  2.2 中国发展情况


  2.3 广电行业发展机遇


  2.4 广电大数据的特征


  3 广电大数据应用需求分析


  3.1 广电大数据分类


  3.2 媒体内容大数据应用需求分析


  3.3 用户服务大数据应用需求


  4 大数据的关键技术


  4.1 大数据采集技术


  4.2 大数据预处理技术


  4.3 大数据存储管理技术


  4.4 媒体数据结构化处理技术


  4.5 大数据挖掘技术


  4.6 大数据处理框架技术


  4.7 大数据展现与应用技术


  5 广电大数据平台建设


  5.1 广电大数据架构


  5.2 广电大数据平台建设规划


  5.3 广电大数据处理流程


  5.4 数据治理


  6 广电大数据安全


  6.1 基础安全


  6.2 数据生命周期安全


  6.3 大数据平台安全


  7 广电大数据的典型应用


  7.1 广播电视台


  7.2 有线网络公司


  7.3 网络视听


  7.4 广播电视节目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


  8 大数据的政策法规与标准


  8.1 大数据相关政策法规


  8.2 大数据标准规范


  8.3 大数据人才培养


  9 编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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